关于做好2021年度 “青年学术英才”计划人员评选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1年度 “青年学术英才”计划人员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加速培养一批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青年才俊,加强高层次人才梯队建设,根据《合肥工业大学“青年学术英才”计划实施办法》,现就实施“青年学术英才”计划及做好2021年度人员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良好的师德师风、高尚的学术道德,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严谨治学,为人师表;
2.无师德失范行为,无教学事故发生,近三年内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
3.申报人的年龄不超过38周岁,且已在学校工作三年及以上;
4.副高任职时间未满五年的教学科研人员。
5.申报人应取得突出的学术成果,且至少主持1项国家重点及以上科研项目或等效项目,或2项国家级科研项目(人文社科领域国家级科研项目包含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
二、申报程序
1.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教师填写《合肥工业大学“青年学术英才”计划申请表》,提交相关成果证明材料并签署申报材料真实性诚信承诺书。
2.单位推荐。所在单位审核申报材料,对申报人员的师德师风表现、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进行严格考察,组织进行审核推荐,产生“青年学术英才”计划候选人,报学校人事处。
三、时间安排
1.6月18日之前,学院将“青年学术英才”计划推荐人选材料提交人事处。
四、其他
1.申请人年龄计算及成果认定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
2.所有论文、专利、获奖等成果的第一署名单位必须为合肥工业大学,且符合所申报学科领域的专业方向。所有项目的立项时间及所有成果的获得时间均应在任我校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期间内。
3.已取得重要科研成果、具有突出学术潜质的教师,如未满足部分申报条件要求,相关成果经单位学术分委员会认定后,可给予特别推荐申报。
联系人: 刘光猛
联系电话:62901353
联系邮箱:rcb@hfut.edu.cn。
附件1:《合肥工业大学“青年学术英才”计划实施办法》.docx
人事处
2021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