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工业大学教授、副教授、讲师招聘指南

合肥工业大学教授、副教授、讲师招聘指南

一、    招聘条件

1、教授/研究员

取得海内外知名大学博士学位,任职于海内外知名大学、科研机构或大型企业,在学术上取得了突出业绩,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或取得教好的科技开发成果,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2、副教授/副研究员、讲师

在海外知名高校取得博士学位或在海外从事博士后等研究工作三年以上,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具有较好的学术研究成果和发展潜力。

二、招聘待遇

1、聘为教授/研究员,学校聘任入选者为教授/研究员、硕士生导师,按照教授/研究员四级岗位提供工资津贴,聘期内学校每年另提供人才引进津贴2万元;自然科学类提供条件建设费30万元,人文社科类提供条件建设费10万元;提供购房补助30万元和一套过渡住房;解决配偶工作及子女入学。

2、聘为副教授/副研究员,学校聘任入选者为副教授/副研究员、硕士生导师,按照副教授七级岗位提供工资待遇,聘期内学校每年另提供人才引进津贴1万元;自然科学类提供条件建设费10万元,人文社科类提供条件建设费4万元;提供购房补助20万元和一间过渡房。(聘期内,符合条件者可以申请“黄山青年学者”)。

3、聘为讲师,按照讲师八级岗位提供工资待遇,进校后前两年,学校每年另提供津贴1万元;自然科学类提供条件建设费10万元,人文社科类提供条件建设费4万元;提供购房补助20万元和一间过渡房。

三、申请程序

   应聘者提供一份个人简历(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学习和工作经历、主要学术成就、承担科研项目情况、发表文章目录、专利及获奖情况等),发送至,同时发送至院系相关招聘负责人。(院系相关招聘负责人联系方式见《合肥工业大学2015年人才需求信息表》)